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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9-09-11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校纪字〔2019〕9号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节日既是团圆欢庆的美好时刻,也是违纪行为的易发时期,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今年中秋、国庆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校处级干部换届和调整选任等节点的交汇期,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维护纪律作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纪律规矩执行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舆论引导和监测,带领全校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发表、传播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严禁借节日之机,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组织和参与自发成立的同乡会、校友会。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值班等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严禁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严禁在特殊时期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严禁以换届和调整为名,对工作消极应付,或者“新官不理旧账”,影响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严禁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学校工作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

三是严守廉洁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隐形变异的“四风”表现。严禁借节日之机接受和索取学生及家长或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者接受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四是严守生活纪律。要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严禁节日期间聚众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深化监督实效

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教育提醒,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按照职责权限严肃执纪问责,并及时向学校纪委通报。

学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监督作用;同时将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对因工作不重视、部署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党组织和单位,将同时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hdjw@hbu.edu.cn,举报电话:0312-5079650。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