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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建立工作清单的通知

2019-04-08

各基层党委:

根据学校《2019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要求,现就集中开展校内自查自纠和建立工作清单要求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各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把正风肃纪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学校加快“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建设,不断提高师生幸福感获得感。

二、突出工作实效

各基层党委要对2018年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结合2018年度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聚焦“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按照“五深查五整改”要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马上纠正,其他问题要在年底前完成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基层党委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4月12日前要建立并上报“四个清单”(参照附件模板),6月24日前要上报阶段性成效报告,12月20日前要完成整改并上报总结。“四个清单”、阶段性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经各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学校纪委办公室(主楼707,联系电话:5079650),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bujw@hbu.cn。

学校纪委和各级党组织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学校纪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

1、2019年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问题台账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