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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追收工作的通知

2017-06-09

各相关单位:

档案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处理有关问题的重要凭证。随着社会档案意识的不断增强,尤其学历(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需要,学校档案查(借)阅量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学校合并、机构调整等原因,部分档案存在应交未交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请各相关单位指派专人做好本单位应交未交档案的清查、整理、立卷、移交工作。

工作要求:

1.档案的立卷整理流程请参考《河北大学档案立卷整理业务规范》(见附件);

2.卷宗经档案馆检查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移交手续;

3.在立卷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5079704,联系人:任洁、刘秀。

特此通知

附件:《河北大学档案立卷整理业务规范》

校长办公室

档案馆

2017年6月9日

附件:

1、河北大学档案立卷整理业务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