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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7-06-16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就2017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兹定于6月21日下午举行河北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具体安排由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另行通知。

二、兹定于6月22日~23日分校区举行2017年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 6月22日上午,举行本部校区毕业典礼;6月22日下午,举行医学部校区毕业典礼;6月23日上午,举行新校区毕业典礼。本部校区、新校区毕业典礼由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承办,有关部门及各学院协办;医学部校区毕业典礼由医学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承办,医学部各部门、各院系协办。毕业典礼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宣传部、校团委、校园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会议服务中心、校医院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典礼仪式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6月24日、25日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密切配合,做好服务,切实保证全体毕业生顺利办结离校手续,安全告别母校。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