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7月16日(星期六)放假,9月3日(星期六)开学报到,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就暑假放假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工作,妥善处理未尽事宜,在此基础上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务部门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
二、巡视整改工作涉及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按照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认真做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防汛安全、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整改,在此基础上,周密部署本单位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对贵重仪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库房等重点部位明确专人负责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暑假期间,学校在主楼113室设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党政职能部门轮流值班。各单位均须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于7月14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报校长办公室。全体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麻痹大意而引发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放假期间,后勤部门要搞好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维护暑假期间广大教职员工的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