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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双一流”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07-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结合国家“一省一校”工程和《河北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学校编制了《河北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7月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为保证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学校决定启动“双一流”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划、预算组织项目实施。《河北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已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建设任务和资金预算执行,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项目建设。

二、提前着手,启动建设工作。2016年的“双一流”的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利用假期提前着手,认真谋划,将建设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列出切实可行的进度安排时间表,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学校将依照建设规划及进度安排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速度快、质量好的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资金预算给予倾斜支持,对项目执行不利的单位将适时削减项目资金。

四、以省教育厅批复的规划为准。《河北大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需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和资金预算如有微调,以省教育厅的批复为主。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2016年7月14日